无期限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其实是一个意思,因此下文介绍的主要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固定期限合同之间的区别内容。那么,无期限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无期限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一)合同终止时间。不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
(二)存续期限不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存续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三)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解除。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支付双倍赔偿。
如员工没有过错,用人单位依法行使解除权的,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员工有过错,用人单位依法行使解除权的,则无需赔偿。
三、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固定期限合同的相同之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很多方面规定相同:
(一)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相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终止。
(二)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相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或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