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是行政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并参与社会保险医疗经办业务和相关政策的调研及统计分析;
2、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3、负责本统筹区社会保险医疗费用复审、结算;
4、负责社会保险医疗经办业务管理服务标准、规程、宣传资料的编写,提供相关业务的查询、咨询服务,受理有关投诉工作;
5、负责对社会保险医疗业务信息系统提出需求及测试。
医保局有哪些部门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
3、待遇保障与政策法规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4、医药服务管理科,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
5、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6、医保大数据与经办指导科,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息化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