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都知道,购房之后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其实除了提取之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也可以用来还贷款,最常见的就是我们常说的月冲和年冲。
住房公积金可以直接还月供。就是委托银行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里的钱去还贷款月供或者提前还款,冲还贷分“年冲”和“月冲”两种方式。采用年冲方式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部分提前还款,但这种方式是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的,当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冲还商业贷款本金,另外每月的月还款额必须自行使用现金归还。
2、按月对冲还贷受理∶委托人持必备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含管理部)办事大厅贷款受理柜台进行受理。
3、按月对冲还贷审批∶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按月对冲还贷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4、按月对冲还贷协议签订∶审批通过后,当场与借款人签订《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
5、按月对中还贷实施:住房公积金中心于次月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符合规定的款额额存入其还款账户中。如所提取的还款额不足偿还每月应还款额,不足部分由委托人补足。
6、按月对冲还贷终止∶住房公积金中心每月对已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贷款进行跟踪,对发现不符合按月对冲还贷条件的贷款,将终止按月对冲还贷。
公积金月对冲注意事项1、借款人应及时掌握每月还贷情况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否充足,不足时应提前将补充资金存入银行还款账户,确保每月按时足额还款。
2、委托人提前终止或自行终止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的,借款人应继续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担保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3、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终止后,再次符合申请条件的,须间隔12个月后,方可按规定重新申请。
4、在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或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变化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新的政策执行,不再告知委托人。
5、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进行按月对冲还贷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