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房需符合的条件有:一、行政机关颁发的验收合格证明;二、公用事业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三、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四、三书一证一表,即《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
开发商交房应满足哪些条件
1、通过房管部门验收,包括:取得该商品房规划验收聘问和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2、由具备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房屋检测,并出具《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3、开发商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4、房屋的上下水、电力、燃气、宽带、通讯等要达到使用条件(通电必须是正式电源而不是临时电)5、小区的道路绿化必须完工、停车场达到使用条件。6、交房时需要做上下水打压试验,卫生间做闭水试验。
开发商完成交房有何条件
1、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2、所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3、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一致;4、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5、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际测绘的房屋基建面积或套内面积,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日内,将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7、协助或者代理房屋购买人办理房地产权证。房屋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证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退房。因此而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赔偿。前述第四条中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说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质量保修时间和范围,在一般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按装为二年;5、装修工程为二年。
商品房交房需满足哪些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也属于房屋建筑,因此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质检合格才能投入使用。而商品房的验核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的,若是商品房核验合格,那么监督站会出具合格证明,证明里需写明商品房的质量等级是合格还是优良。买房的业主在收房时第一个就要看这个合格证明,否则房屋的质量就没有保证。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业主买到房一般都是住宅楼,这类楼盘在交房前要先取得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若是没有这个证明,那么业主即便买了房也无法办理入户手续,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批准。业主想要查询自己所看中的楼盘是否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可以直接登录房管局网站查询。3、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想要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那么就必须有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的证明和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这也是判断商品房是否具备交房条件最重要的一环。若是开发商在还没有取得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条件下想要交房,那么业主可以拒绝接受钥匙。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要符合哪些条件
1、商品房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项目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是什么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