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要交的材料:
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管辖权异议需要什么材料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所需材料: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份,盖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盖章;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盖章;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盖章。
申请管辖权异议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管辖权异议需要的材料: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份,盖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盖章;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盖章;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盖章。
管辖权异议上诉需要什么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费。(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的,在裁定的同时裁定管辖权异议的受理费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向一审法院交纳。(4)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受理费每件50元。法院对管辖权异议驳回是用裁定的方式,则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期为十天;
管辖权异议需要合议庭吗
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一般采取的是合议制度,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但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由一人审理。而且法院对管辖权异议被告的是审查裁定制度,所以管辖权异议是不需要组成合议庭进行裁定的。
管辖权异议都需要什么条件
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
2、时间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3、形式
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单独书写。
4、提出
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