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簿进行更正登记应该:
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2、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更正;
3、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一、异议登记时效多久失效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异议登记由利害关系人提出。当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时,可以提出异议登记。
若利害关系人在异议登记事项受理后,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异议登记的有效期从受理之日起算为十五日。若利害关系人在十五日内提起起诉或申请仲裁的,利害关系人就需携带立案通知证明到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有效期续展手续。
异议登记作为一种临时性的措施,使原来已经记载于登记簿的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其本身并不能解决权利归属的问题,如果长期维持这一状况,显然会对真正的权利人造成损害,因此,要给异议登记一定的有效期。
异议登记的有效期自登记机构将异议记载于登记簿之日起算。
二、房屋他项权证和不动产权证的区别
1、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
2、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3、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
房屋他项权证: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三、子女私改房产证是否有效
子女擅自改房产证是无效的,不动产的归属登记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对内容的更改只有通过申请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申请人不仅可以使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因此对房产证这等不动产的归属等信息有异议的应当通过申请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私自改房产证的做法是无效的,内容与实际不动产登记簿不符,不被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