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县委全委会是全县的领导核心,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县委全委会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县委的领导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县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县工作。县委全委会的议题由县委常委会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五十七条 新的一届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
第五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