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标专家应当加强学习,熟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专业领域的最新知识;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珍惜荣誉,
严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评标专家必须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之前进入评标现场,关闭通讯工具,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三评标专家在正式评标之前,必须选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
四、评标专家在评标期间,禁止离开评标区域。确需离开,须申请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后不得再行入内,同时对开评标有关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六、评标专家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未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查实,将按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评标专家独立评标,并对评标结论负责,不得发表影响评标结果的倾向性言论,不得干预其他专家的正常评标,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八、发现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立即向监督人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