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不得在本金中预先扣除。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并且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一、借款合同当事人都有什么义务
一、出借人的义务:
一般来说,在借款合同中,任何的出借人都不得利用优势的地位而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如果是说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并且出借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必须要提供自身的真实情况。在订立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必须要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二、债权债务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有关法律规定如下:
1、贷款利息不得提前从本金中扣除。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应当按照实际贷款金额返还贷款并计算利息;
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
3、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4、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利息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
三、借条中的借条是直接证据么?
借据是直接证据,借据是证明借贷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
借据的注意事项如下:
1、借款用途要合法。
2、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3、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4、要注意书写时不要留空白。
5、千万别大、小写不清楚。
6、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理由同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