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数额有限制。定金金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在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以内选择定金金额。当事人约定的定金金额高于本条规定的比例的,超过部分无效的,应当返还给交付定金人。所谓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替代品,以确保债权的实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