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嘛去了?”
“休假去了,休假回家看媳妇和娃去了!”
“干嘛去?”
“休假呀,每年就这一个多月假期可以回家团圆,还不赶紧的......”
估计这样的对话,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发生,相信战友们也是这样说的这样做的。
可是如果我告诉大家,其实这样的说法是错的,你会怎么想?
估计很多人都会提出反对意见,说自己班长的班长就是这么做的;
机关也是这样说的,批假的。
怎么会有错??
而且错在哪里呢?
错在哪?
不是休假休错了,而是大家对于休假的理解和执行有问题。
怎么讲?以文头的对话为例,其实正确的回答应该是探亲去了,而不是休假去了。
有人会说,休假和探亲难道不是一回事?这两者有什么区别的?
其实,休假是休假,探亲是探亲,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互相代替。
这话自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理有据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
现役军官依照本规定享受休假、探亲待遇。军官一年内只享受休假或者探亲中的一项。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明确:
第一条为了健全和落实现役士官(以下简称士官)探亲、休假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士官探亲、休假应当按照服从军队工作需要与兼顾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
可见,对于现役军人来说,休假和探亲是两回事,是两个不同的军人待遇,而军人只能享受其中的一个。
既然休假和探亲不是一回事,为什么大家似乎一直以来将二者混为一体呢?
其实很简单。
因为大家混着说的,是大休假,或者说是广义的休假,也就是只要长时间离开营区不再工作的状态。
从这个角度讲,休假和探亲是一个样的。
而规定中断休假,则是一种小休假,是狭义的休假,也就是无法探亲的军人享受的待遇。
但是实际工作中,为了方便管理同时也合起来使用也没啥影响,再加上休假理论上是所有人的待遇,所以大家就让广义休假中包含了探亲和狭义休假,不再区分了。
既然说休假和探亲不是一回事,那么它们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它们的区别在哪里呢?
根据相关规定梳理,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适用范围不同。
休假,可以说是每个军人的基本待遇,都可以享受的待遇(除了义务兵和当年毕业的军校学员)。
而探亲,则属于部分军人,也就是有亲可探的军人,无论是探父母或者探配偶。
如果你无亲可探,比如未婚的孤儿战士,理论上是不能休探亲假的。
有人说,为什么驻地官兵不能探亲?
难道他们没有父母配偶吗?
这是因为这些官兵和配偶父母距离较近,利用节假日轮休的机会就可以回家团聚,也就没有了探亲的条件了。
但是虽然不能探亲,但是他们却可以休假,休年休假。
虽然假期少了点,但是依然有假。
这里还需要提提军士的休假。
按照之前规定,只有高级军士才能休假,初中级军士是没有休假资格的,只能探亲。
这是因为异地的官兵都探亲,休假的军人往往都是驻地军人。
而以往对于军士在驻地生活的管理较严格,理论上不能在户籍地当兵,所以初中级军士自然就没有了休假资格了。
而随着婚龄的降低以及在驻地找对象的放宽,未来也会有越来越多的军士可以休假,在驻地休年休假。
配套的假期不同。
休假,休的是年休假,一年一次。
而探亲,休的是探亲假,理论上也是一年一次,但如果配偶、父母不在一地,则假期的频率就会有区别。
假期的长短不同。
比如军官的休假,未婚20天,已婚30天。
而探亲时,未婚30天,已婚40天。
探亲的假期明显比休假的假期长。
这也好理解,毕竟能够休假的军人,往往平时都已经轮休了。
这些轮休的假期加起来,估计也有几十天了。
自然探亲的假期,就要比休假的长了。
对于休假探亲这两个事情,最后还要提醒大家几点:
一是休假和待遇都是两种待遇,但是二者只能选其一,不可能既休假也探亲。只不过由于探亲时间长,大家在既能探亲又能休假的时候,往往都会选择探亲。
二是新规中,不再要求一次休完,可以分多次休。
三是根据规定,休假的时候往往要求就地休假,到探亲地探亲。
这并不是说你休假的时候不能到外地,只是为了更好通信联系,确保有事可以第一时间找到你。
其实,无论是休假还是探亲,是广义休假还是狭义休假,对普通的军人来说都一样。
之所以给大家说这些事情,只是给大家一个参考和提醒,让大家可以更好享受自己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