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增值税起征点10万元,是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
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低收入者不纳税,收入超过起征点的高收入者按全部课税对象纳税。1月9日的国 务院 常务 会决定了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也就是说可以追溯至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暂定三年实施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