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待认证进项税额和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区别:
1、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2、待认证进项税额。为应交税费二级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二、什么情况下会有待抵扣进项税额?
处于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进项税额(包括增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上注明的税额及通过合规凭证计算的税额),需要通过“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交叉稽核比对无误之后,再结转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