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销货方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只允许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单位抵扣)。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凭收购凭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凭普通发票),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外购货物(包括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包括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依据合法的运费结算单据(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不包括货物定额发票),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