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2021年的最新人才政策,目前在杭大学生(含毕业生及实习生)的补贴类型主要有: 1、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 2、大学生青荷礼包 3、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 4、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5、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6、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7、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8、创业培训补贴 9、创业补贴 10、见习训练补贴等 。 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法律依据】: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其中职业培训补贴主要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岗前在岗转岗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赛前训练补贴、创业导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主要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主要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就业(创业)见习补贴主要包括就业(创业)见习学员生活补贴、综合商业保险补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训练费补贴、招用补贴、就业见习基地建设补助、创业见习孵化补助。
创业补贴主要包括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孵化服务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陪跑空间主办方补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一次性奖补。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主要包括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第五条 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对口帮扶地区生源大学生可参照市区生源大学生享受见习训练补贴政策。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
第七条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杭政函〔2015〕174号)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9〕19号)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培训一次性生活补贴、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其他本通知未列入、但市级及以上文件有规定的补贴项目(已履行本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批准、备案程序),按其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上述就业补助资金的享受对象、条件和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今后如有变化,按新规定执行。已享受财政或失业保险基金同类(类似)项目资金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就业补助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