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则在违约解约时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有关的劳动者进行支付。
2.凡是六个月以上且不满一年的情形的,按照一年进行计算。
3.凡是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4.当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是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其支付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当月的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处理,其最高的年限不得超过12年。
以上关于平均工资的计算,是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之后或者是终止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