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