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保险包括普通的房屋财产保险、到期还本型房屋财产保险和利率联动型房屋财产保险。房屋保险不赔偿的情况有:战争、政府行为和不可抗力因素;故意行为;保险标的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等内在缺陷以及自然磨损造成的损失;正常保养、维修项目下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_x000D_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