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有:建造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转让旧房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合作建房按比例分房自用的;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的;个人互换住房的;开发商房产产权未发生转移的;投资主体存续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重组权属转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_x000D_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_x000D_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