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难产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
南京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1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
2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
*注:顺产(包括手法助产)、难产指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和剖宫产。
执行时间:
自2024年2月10日执行。截至2024年2月10日,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按本规定的产假津贴支付期执行。
政策来源:南京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