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担心丢失购买合同。
如果购买的是现有房屋。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购房合同必须经过房屋转让登记程序才能有效建立。未经注册,购房合同将不会生效,法律也不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如果转移登记程序已经完成,则由法律造成的意外损失造成的隐患将被合法消除,仅损失的材料需要更换。
如果购买的是计划外的财产。
如果您尚未进行房地产注册,则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管理企业应当与购买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进行商品房预售。卖方应自签署之日起30日内,向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已经注册了产权,则无需担心由于合同和收据丢失而造成的潜在危险。
一、购房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房屋买卖的交易流程一般可以分为签订认购书、签订买卖契约、预售登记、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几个步骤。其中有一些重要问题需要注意:
签订购房合同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您的权利和义务尽在其中,一旦签订即受法律的制约。因此奉劝您在签订合同之前,请再三斟酌合同条款,熟知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并确信您已经清楚了合同各条款的含义。一般地说,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开发商会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需办理银行贷款购房的,合同备案后还应到银行、房地产管理部门、保险及公证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还需注意的是,在未办理产权证之前,搬入新房并不意味着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您还需要敦促开发商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您获得合法的产权证。这个过程可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为开发商在新房刚竣工之后,不可能马上获得房产证,他们也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后,购房者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只有在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后,商品房的交易才算完成。这条操作流程的专业化程度较高,但惟有按这样按部就班,才能保证这一特殊的商品在发生问题时,让您有备无患,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要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东西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您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我国《城市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的规则,商品房预售,开发运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分处理挂号备案手续。假如已处理产权挂号,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掉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