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西安市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五保证;2.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即在失业期间取得失业保险金;3.因病或意外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同时,还需要符合以下相关标准:1.居住年限标准: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本市户籍满一年以上的;2.家庭收入标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需要注意的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向属地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经过审核后才能获得资格。
【法律依据】:
《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障补助管理办法》第四条 符合本办法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由民政部门核发《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可申领当年度的就业补助金 4800 元/人(按 400 元/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