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不是的,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就写夫妻双方名字,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写一人名字,还要求写放弃房产证明,如果是个人独有那就没有任何争议,就是个人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