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农民工享有的权益如下:
(1)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2)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3)农民工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本人工资清单的权利;
(4)农民工有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权利;
(5)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从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第六条 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