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单位在员工离职的时候,会给员工开具一份离职证明,当然这也不是说只要员工离职就一定要开具。实践中,有的是需要员工问单位要这个离职证明的。而此后,要是离职证明丢了怎么办呢?
一、离职证明丢了怎么办呢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用于证明劳动者此时已经没有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应该妥善保管离职证明。但要是不慎将离职证明丢失的话,此时也是可以再让原单位给自己补开一张离职证明的。
二、离职证明的用途是什么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三、离职证明的相关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因为离职证据是劳动者离开单位的时候,由单位开具的,因此如果不小心丢失了离职证明的话,此时可以到原单位,要求重新开具一份离职证明的。这就是对“离职证明丢了怎么办呢”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