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回国亲自办理,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意见。注意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一、海关申请强制执行提交的材料
1、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如果有利息的,应计算出到申请日的具体利息数额),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加盖印章或签名。涉外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附有中文译本的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如申请人为外国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才具有效力。如申请人为香港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律师公证,并经中国**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如申请人为澳门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澳门公证机关公证,才具有效力。如申请人为台湾当事人的,经台湾公证机关证明,可承认其效力。
7、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属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仲裁裁决等,应提交证明送达日期的材料。
8、填写申请执行表。
9、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交通事故行政诉讼如何立案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负责人作为原告,同时标明自己的身份。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3、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4、如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5、原告应提交行政机关对原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文书或相应的证明行政机关与原告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材料复印件。
三、如何办理结婚证公证
办理结婚公证,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有涉外资格的公证处办理,结婚公证办理完毕后到省级外事办就可以办理认证手续。公证处会给你开个认证函。办理结婚证公证需要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二)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三)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其他地方的结婚证公证
(一)国外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委托国外律师将公证过的结婚证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3、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公证的结婚证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会国内使用。
(二)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三)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委托澳门的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是否需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尚无明确要求。
(四)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2、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和内地当事人;
3、内地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上海公证员协会作核证。核证后即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