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驻外人员双方在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等处理达成协议的,须亲自到边境县(市、区)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如协议离婚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准予离婚,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留学生夫妻双方要求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通知》第十一条
男女双方在中国境内自愿离婚的,并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和财产、债务处理等达成协议的,须亲自到边境县(市、区)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应持本国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中国边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
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书。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准予离婚,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