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提前告知劳动者的一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
2.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应当是经济性裁员、重组、合并、分立等原因,或者因生产经营需要减少岗位或者调整工作内容等原因;
3.用人单位应当将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报告劳动行政部门;
4.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程序,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行为,预告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在预告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达成续签劳动合同的协议,也可以避免解除劳动合同的发生。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履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程序,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并将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报告劳动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分为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
1.若用人单位因法定原因而单方解除的,属于合法解除,则若存在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应给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若用人单位并非基于法定原因而随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属于违法解除,此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给付经济赔偿金,其标准是: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