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的意思是指税务机关对账簿跟记账凭证不相符或不全的纳税人采用的一种纳税征收方式,其内容包括自行申报、民主评议,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适用于生产规模小,经营不固定,没有建账和对账能力的小型商户和个体商户。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第四条 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定额的核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