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违犯政策纪律怎么办

律师回答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十条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第三章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一条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考试工作,并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一)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的;

(二)擅自提前考试开始时间、推迟考试结束时间及缩短考试时间的;

(三)擅自为应试人员调换考场或者座位的;

(四)提示或者暗示应试人员答卷的;

(五)未准确记录考场情况及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六)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考场秩序混乱或者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试卷的;

(七)未执行回避制度的;

(八)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将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考试工作,并给予相应处分:

(一)因命(审)题(卷)发生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或者取得相应证书的;

(三)因失职造成应试人员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或者传给他人的;

(五)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六)擅自更改、编造或者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七)泄露考务实施工作中应当保密信息的;

(八)在评阅卷工作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者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

(九)因评卷工作失职,造成卷面成绩错误,后果严重的;

(十)指使或者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

(十一)监管不严,使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

(十二)擅自拆启未开考试卷、答题纸等或者考试后已密封的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的;

(十三)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或者打击报复应试人员的;

(十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考试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定,造成在保密期限内的考试试题、试卷及相关材料内容泄露、丢失的,由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处理程序

第十四条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发现的,考试工作人员应当查实情况、如实记录,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当场告知其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拒绝签字的,由两名考试工作人员如实记录拒签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使用的物品,应当填写收据暂留保管。

第十五条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

(二)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有第六条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的。

第十六条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在对违纪违规的应试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复核违纪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告知应试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试人员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制作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及时送达被处理的应试人员。

第十七条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考试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理的人员,省级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按照本规定2年内或者3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期限,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可以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报名,但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专业技术职务级别?

律师解答: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事业单位内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不同的条件设置不同的职务级别。其中就包括了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在事业单位中,从事科研、教学、医疗等方面的人员均可以通过专业技术职务级别进行评价和划分...查看全文

专业技术职务级别

律师分析: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事业单位内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不同的条件设置不同的职务级别。其中就包括了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在事业单位中,从事科研、教学、医疗等方面的人员均可以通过专业技术职务级别进行评价和划分...查看全文

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标准?

律师解答: 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主要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基本内容、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任职基本条件、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工资额的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聘任和任命、行政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相互兼任职务的...查看全文

法律专业技术人员

法律分析:继续教育,在我国通常是指大学后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再教育。其目的,主要是通过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整体素质,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直接有效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查看全文

法律专业技术人员

法律分析:继续教育,在我国通常是指大学后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再教育。其目的,主要是通过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整体素质,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直接有效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查看全文

技术服务费免税政策

技术合同认定免税的规定是:单位或者个人技术转让或者服务免征营业税、所得不超500万免税等,具体情况下技术合同的签订还需要由国家科学技术管理部门来进行认定后,才可以申报免税。一、技术合同认定免...查看全文

技术服务费免税政策

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条件及计算方法。技术转让主体必须是居民企业,符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经科技部门和商务部门认定,同时满足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其他条件。技术转让所得计算公式为技术转让收入减去技术转让成本和相关税费。技术...查看全文

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

律师分析: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学习并系统掌握党在各时期所要求的政治思想理论体系和科学内涵,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查看全文

专业技术合同转让纳税调整政策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1、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查看全文

技术干部转业安置政策

转业计划条件:重点超编干部、服役最高年限人员、团处级中转、不称职者、09年未走人员、政治身体不适合在部队干者、超编或免职师级不超过50岁者、服役30年以上团级人员、任干不满3年且不改的新生干部。...查看全文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

法律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政策如下: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企业经认定...查看全文

技术干部转业安置政策

同事中有很多都是部队军官转业的,有行政级军官,也有技术级军官,常常听他们讲述军官的等级,对部队军官等级还是很熟悉的。另外,对于转业安置后的待遇,无论是技术军官还是行政军官,享受的工资待遇都是差不多的,但其他待遇则相差比较大!...查看全文

警务技术任职资格评定标准?

律师分析: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务技术任职资格评定,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组织评价、业内认可、以用为本;要突出政治标准,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要适应警务技术人民警察职责要求,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坚决克服唯学历、唯资历、...查看全文

警务技术任职资格评定规定?

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务技术任职资格评定,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组织评价、业内认可、以用为本;要突出政治标准,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要适应警务技术人民警察职责要求,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坚决克服唯学历、唯资历、...查看全文

收专家评审费违反了什么纪律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查看全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惠政策

法律解析: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税收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实行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查看全文

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1、税收减免: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2、直接奖励:获得高新认定后,可获得地方几十万至上百万的资金奖励(各省市奖励不同,具体奖励政策欢迎咨询); 3、融资贷款:更容易获得V...查看全文

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政策

政策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4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查看全文

高新技术企业个税优惠政策

我国为了鼓励企业进行技术的创新和生产设备的升级,实现产业升级这一长远目标,会对一些高新企业进行税收的优惠,也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那么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具体优惠内容? 一、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具体优惠内容 1、所得税率优惠。高...查看全文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律师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