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转移登记:开发商处领取《房产总证》、销售票据、加盖开发商公章的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五楼契税大厅交纳契税,维修资金窗口交纳维修资金,大厅提交资料申请登记、领取受理收件单,登记机构审核。
买方(代理人)凭受理收件单、身份证到发证窗口交费领取《房产证》。个人房屋买卖转移登记: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大厅交纳契税,核税窗口交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价格调节基金等。
2、买卖双方(或代理人)到大厅提交资料申请登记、领取受理收件单,登记机构审核,买方(代理人)凭受理收件单、身份证到发证窗口交费领取《房产证》。
3、经济适用住房转移登记:市住建局住房办办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手续,市地税局开具销售不动产票据,售房单位处领取《房产总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
契税大厅交纳契税,核税窗口交纳价格调节基金,大厅提交资料申请登记、领取受理收件单,登记机构审核。
一、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新规定是什么?
新规定即父母可以通过赠与的形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法律并不对拥有房产的公民作出年龄上的限制,未成年人一样可以作为房屋产权的所有人。
赠与的具体流程为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就赠予房产的协议,办理公证手续,领取赠予的公证书。此后由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的窗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再备齐资料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由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并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