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申请提出,申请人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方式,网络申请,书面申请,当面申请;申请处理,受理机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