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嘉奖:这是级别最低的奖励形式,有口头嘉奖和书面嘉奖两种。由于容易获得,因此得到的机会也比较多。如在平时军事训练、文化生活、重要活动等表现出色的个人或团体,都有可能获得个人嘉奖或集体嘉奖。个人嘉奖一般由连级单位批准,有些是营级批准。集体嘉奖批准一般由团以上单位,最高至中央军委批准。立功。立功种类: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八一勋章。同样立功也分:个人立功和集体立功。由于立功的名额很少,自然获得就不易。但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个人或集体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在军事比武中成绩突出,如在抗洪抢险中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在国际赛事中获得金牌或较好名次,如在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等。对于立功单位或个人,往往会做出很大的牺牲奉献,如获得八一勋章的个人,可能一辈子都在兢兢业业为国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有些人可能会呕心沥血牺牲后才会被追认。因此,对于能够在部队立功的个人和集体来讲,都是军人中最优秀的一批人。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