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行政处罚的程序有: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
公安行政处罚违法的法律后果是该行政处罚决定无效,在被行政处罚的相对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后;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对公安部门作出的违法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且要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行政处罚相对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可申请国家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是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具备某些条件
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当场执行。当场处罚仅限于罚款和警告两种处罚形式。
行政处罚申辩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申辩的程序,是在执法人员办案时,应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