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捕所应当对被拘捕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捕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捕所应当保证被拘捕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捕所不得强迫被拘捕人从事生产劳动。被拘捕人员在拘捕期间要进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学习;要参加拘捕所卫生清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
2、法律依据:
(1)《拘捕所条例》第二十一条
拘捕所应当对被拘捕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捕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捕所应当保证被拘捕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捕所不得强迫被拘捕人从事生产劳动。
根据拘捕所条例的规章,被拘捕人员在拘捕期间要进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学习;要参加拘捕所卫生清理。
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
(2)《拘捕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
拘捕所应当建立教育制度,对被拘捕人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有哪些、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
(3)《拘捕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
拘捕所在确保安全和被拘捕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组织被拘捕人在所内开展适当的劳动教育或者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