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而言,发展的好本身就是一件好事。与此同时,如若能够根据自身发展情况申请适宜该阶段的补贴政策,就如“锦上添花”一般。那么,在重庆市申报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什么奖励政策呢?环纽科技做好了相关总结,大家可以看看下文!
先来看看科技型企业释义:
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指的是依托于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型企业。
这一类企业一般分为二类:一类是通常意义上的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信息、电子、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产业领域的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另一类为以客户信息和偏好开发供应链管理或特许经营、知识密集为特征的公司。
一、渝北区
1、 对首次审核入库的市级科技型企业、一次性奖补1万元。
2、对新认定的牛羚、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性企业,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500万元。
3、对获得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简称“科信贷”)的企业,据实补贴担保服务费。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36号)
牛羚企业是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连续两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这类企业像牛羚一样有强大的生命力,克服重重困难,顽强成长向前狂奔。
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不仅年增长速度能轻易超越一倍、十倍、百倍、千倍以上,还能迅速实现IPO。一个地区的瞪羚企业数量越多,表明这一地区的创新活力越强,发展速度越快。
独角兽企业是指估值在10亿美元以上,创办时间较短,在行业中有颠覆式创新,发挥着引领作用的企业。
二、南岸区(重庆经开区)
对申请获得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给予企业按该项贷款当期收取担保服务费全额补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绿色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南岸府办发〔2021〕34号)
三、沙坪坝区
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可申请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
政策依据:重庆市沙坪坝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壮大十条举措》(沙科局发〔2024〕15号)
四、大渡口区
对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企业,经审核通过,给予1万元支持,并作为大渡口区科技型企业重点培育和支持对象纳入备案。
政策依据: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科技型企业的实施意见(大渡口府发〔2017〕19号)
五、巴南区
1、新认定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一次性给予0.5万元奖励;
2、新认定为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的,一次性给予0.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巴南区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的通知(巴南科局发〔2020〕69号)
六、北碚区
新纳入“重庆市科技管理系统”中统一管理的科技型企业,可一次性领取券面总额为0.5万元的科技型企业服务券。
政策依据:重庆市北碚区科学技术局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北碚科局发〔2021〕19号)
七、璧山区
1、高成长科技企业每年认定一次,对经认定的高成长科技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2、企业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按时更新年报数据后,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 科技局 经信委 财政局 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璧山区鼓励科技创新二十五条政策(试行)》的通知(璧科技局发〔2020〕45号)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璧山区培育发展“双高”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璧科技局发[2021]18号)
八、永川区
鼓励大学生入库科技型企业,大力培育双高企业,对双高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担保服务费给予50%补贴。对成为科技型企业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按规定兑付2万元科技创新券支持。
政策依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若干措施》的通知(永川府办规〔2024〕3号)
九、江津区
1、科技型企业及高校R&D当年投入经费按0.5%给予补助;
2、对当年新认定入库的科技型企业每家一次性补助0.5万元。
3、申请获得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给予企业按该项贷款当期收取担保服务费50%的补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10条激励政策》的通知(江津府发〔2019〕18号)
十、合川区
1、对认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初次认定补助工作经费2万元;认定后第二年起,通过年审每年另补助工作经费1万元。
2、对成功备案入库为科技型企业的工业企业补助工作经费2万元,其它企业补助工作经费1万元。
3、对认定的牛羚、瞪羚、独角兽企业,分别最高补助工作经费2万元、3万元、20万元。
4、对认定的重庆市科技先进型服务企业,最高补助工作经费1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21〕52号)
十一、南川区
对新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的科技型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金融人才政策》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21〕10号)
十二、长寿区
1、对首次认定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每年第一季度在管理系统更新统计信息,并经复核通过的科技型企业,每年给予0.2万元补助。
2、对新认定的高成长科技企业给予一次补助3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长寿府发〔2021〕6 号)
十三、潼南区
首次完成科技型企业审核入库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已入库的科技型企业新落户本区并达产的,给予1万元落户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科技创新奖励政策》的通知(潼南府办〔2018〕101号)
十四、铜梁区
对首次认定的重庆市 科技型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经关于印发《《铜梁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铜科局〔2019〕9号)
十五、大足区
对首次通过审核的科技型企业,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创新激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型企业管理实施细则》(大足科发[2017]10号)
十六、荣昌区
1、新认定为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的补贴1万元,其中入库当年补贴50%,次年填写年报后补贴50%。
2、对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担保费的5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可达10万元。
3、对牵头实施市级科技项目的科技型企业,按照市级科技项目补贴金额的20%给予配套,其中单个项目最高可达3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以国家高新区为引领促进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荣科发〔2019〕4号)
十七、綦江区
首次认定为高成长科技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1〕26号)
十八、高新区
对成立时间在三个会计年度内的科技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万元和500万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高新区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渝高新发〔2020〕22号)
十九、两江新区
1、新区企业达到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首次完成科技型企业审核入库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
2、新区企业被重庆市认定为牛羚企业、瞪羚企业、创新引领企业或独角兽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9〕12号)
二十、万盛经开区
首次认定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按照后补助激励方式,一次性激励2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创新激励办法》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19〕11号)
二十一、万州区
1、对首次认定的重庆市科技型企业,一次性补助1万元。
2、对首次认定的重庆市高成长性企业,且从未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差额部分补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21〕50号)
二十二、开州区
1、对新认定的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对新认定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重庆市高成长科技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不予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1〕71号)
二十三、梁平区
首次纳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数据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创新驱动奖扶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9〕76号)
二十四、城口县
对入库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给予创业种子基金和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金融支持。
政策依据: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城府办发〔2021〕68号)
二十五、巫溪县
对市级首次认定的科技型企业,连续3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更新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1〕68号)
二十六、巫山县
对首次纳入市级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次年起,科技型企业按时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中填报年报,给予1000元/年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巫山县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21〕76号)
二十七、云阳县
1、对创建市级科技型企业并进行年报更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2万元。
2、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云阳县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阳县支持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千亿工业组发〔2021〕3号)
二十八、忠县
1、对认定为牛羚企业、瞪羚企业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支持;
2、对近2年连续盈利且销售收入高于500万元、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科技型企业,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1年期内,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年限不超过2年,累计贴息不超过50万元。
3、对当年成功纳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数据库管理并进行年报的科技型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实施意见》的通知(忠府发〔2017〕7号)
二十九、垫江县
首次获得高成长科技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20〕29号)
三十、丰都县
对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创办的企业纳入科技型企业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