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各方面原因导致合同中的购房者一方权益受到损害,在哪些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呢?根据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下列这些情况下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解除房产买卖合同:
1、不可抗力原因;
2、卖方明示违约;
3、先卖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给第三人;
4、开发商;
5、开发商隐瞒事实,包括无证售房事实、房屋抵押的事实、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者是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7、面积误差比超过3%;
8、过分迟延交付房屋,卖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房屋;
9、过分迟延,在规定或约定的办理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一、有哪些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一般如下:
1、不可抗力;
2、卖方明示违约;
3、一房二卖;
4、隐瞒无证出售事实;
5、隐瞒房屋抵押事实;
6、隐瞒房屋已出售或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7、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8、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9、面积误差超过3%;
10、房屋交付延迟过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买房时可以把房子退掉的情形
1、延迟交房
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拿不到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人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5、无法得到贷款
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同样,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购房人无法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这突破了以前按建筑面积来测量的“惯例”。
7、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出现这种情况,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8、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并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9、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10、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产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