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名字前后有区别,排在前面的是持主产权证的人,排在后面持共有权证。责任和权属上的分别体现主要是看你们的共有权性质:
1、共同共有:共有人之间不区分所占共有份额的比例,权力责任相等;
2、按份共有:区分比例,例如甲持有该房产60%共有权、乙持有另外40%共有权
只要是共有房产,那么任何单方是不能单独处置该房产的,所以从规定来看,房产证名字前后有区别,但是只要是共有财产,任何一方都是没有权力擅自处理房产的。
如果是共同共有,不论何种关系,房产证名字先后不影响产权归属,所谓户主和共有人权利不平等之说无任何根据。对房产比例另有约定的除外。非夫妻关系从共同共有产权变更为比例形式,除变更为各自比例50%以外的情况均需缴纳税收。因为共同共有在一定意义上等同各拥有50%,这种情况只需申请做变更登记。如双方比例变更为不均等状态,视为一方将自己所拥有比例的一部分或所有转让给另一个(几个)共有人,需申报纳税。如果双方为夫妻关系则均视为产权变更,无需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