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名字前后,没有区别。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产证上有一个或者两个产权人的名字,说明大家对房屋是共有关系,至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要看具体的权利内容。名字的前后顺序,不会产生法律后果,也就是没有区别。如果是根据一定的比例共有的,就是按份共有,如果不显示份额,则是共同共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