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可以提前请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各省、市、自治区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一般是提前15天,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再提前。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五条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日,假期工资照发。
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清楚的认识到,产假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提前请的,这项规定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广大女性朋友不要在担心产假不能提前请的问题了哦。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不能有效的解决的话,请委托网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