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鉴定,是指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业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刑事鉴定的存在,也意味着重新鉴定的存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说明在侦查阶段时,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有异议的,就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说明刑事申请重新鉴定贯穿于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如果觉得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后及时提出申请,以保障自身的权利。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权利吗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签定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异议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二、回避为什么延期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第二款规定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