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停产期间待遇如何计算
因用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向员工放假期间,是要支付工资的。根据放假时间长短、劳动者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确定不同的支付假期工资标准。根据原劳动部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单位停工、停产期间,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放假时间不超过一个工资发放周期的(通常为30日内),支付劳动者的正常全额工资。放假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比如正常上下班、进行考勤)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假期工资;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对于停产、停工放假超过一个工资发放周期、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的情况,支付工资的标准由各地自行规定。例如在广东省规定,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支付金额;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单位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生活费。深圳市规定,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放假期间不超过一个月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标准工资80%的假期工资;放假超过一个月的,单位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80%的工资。停工、停产工资发放期限到恢复生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为止。
公司停工停产劳动法是如何规定
《劳动法》对公司停工停产没有作出规定,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作出了规定,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停工停产最长能多久?
公司停工停产最长为6个月,超过6个月则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停工停产应掌握的条件应该是:
1、该企业应当依法停止其经营活动;
2、该企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停止经营活动必须达到一定的期限。公司停业无需办理停业手续,停业6个月以上的需要办理注销手续。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停工停产是一种未确定的状态可能会有两种可能:
1、依法申请破产清算;
2、企业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注销营业执照有以下流程:
一、先去注销地税
(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二)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三)持上述材料及注销企业的税务登记、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四)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
二、然后注销国税。
(一)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办完缴税发票后,请专管员进行纳税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评估报告》、《业务报批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注销申请书、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购领薄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窗口。
三、再去注销银行账户。提交开户银行许可证、转账支票等资料到银行办理注销。
四、最后注销工商。持申请书、指定(委托)书、注销银行账户通知单、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如何确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疫情期间停工停产怎么支付工资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