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决定书没有收到会怎么样

律师回答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没有收到会怎么样
伤认定书没有向单位送达则表示相关程序还没有走完,要继续送达,因此相关文件没有法律效力。
二、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三、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
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七条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
(二)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十九条《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六)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四)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五)作出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中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样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职工因工受伤,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也未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致使职工无法取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职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可直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通过以上内容来看,工伤认定的送达结果显得尤为重要,一个行政行为是否发生效力,主要就是看当事人是否知悉是否送达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收到并知悉那么毫无疑问,该行政行为对当事人已经发生效力,反之,则会具有效力瑕疵。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没有收到工伤认定书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必须认定为工伤,才能申请做工伤的伤残鉴定。...查看全文

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应该怎么办

认定工伤决定书下来后,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则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与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如果工伤认定的结果是认定不构成工伤的,则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决定...查看全文

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怎么办?

律师分析: 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下一步应该等待工伤认定的结果。 一般来说,等待的时间为六十天,在拿到认定书后,若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拿到认定结果的半个月内提出再次认定的请求。但是一般来说,认定机构按照流程操作,并且提出认定请求的人...查看全文

工伤决定书和工伤认定书一样吗

法律分析:一样。正确的表述为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以及认定工伤决定书,表明了从申请工伤认定到最终认定为工伤的过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查看全文

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怎么办,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丢失,职工可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补办。职工应持身份证到原认定单位复印工伤认定决定书,加盖印章即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30日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和劳动...查看全文

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后该怎么办?

律师分析: 1、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2...查看全文

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后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1、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查看全文

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后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后,若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不用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等合理费用。法...查看全文

没认定书会怎样?

通常情况下,若未取得工伤认定文件,就无法享受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不赔偿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查看全文

收到工伤认定书后该怎么做

法律分析:收到工伤认定书后这么做:_x000D_ 1、核对鉴定结论看鉴定的结论有没有问题;_x000D_ 2、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_x000D_ 3、处理赔偿事宜劳动者可以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法...查看全文

单位是否需要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后的20天内,应将该决定书送达给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于《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采用民事法律...查看全文

《工伤认定决定书》?

律师分析: 注明申请人,职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用人单位,职业、工种、工作岗位,事故时间,事故地点,诊断时间,受伤害部位/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查看全文

认定工伤决定书有什么用?

律师分析: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查看全文

工伤认定决定书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职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所在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工伤时间、事故时间、受伤害部位、受伤经过等。   2、用人单...查看全文

工伤认定决定书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职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所在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工伤时间、事故时间、受伤害部位、受伤经过等。   2、用人单...查看全文

怎么办理工伤认定决定书?

律师分析: 人社局办理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查看全文

没有工伤认定书怎么做伤残鉴定

一、没有工伤认定书,能作劳动能力鉴定吗 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因此,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不能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无须认定为工伤就可以评残的,一个是在无照企业受到事...查看全文

没有工伤认定书怎么做伤残鉴定?

律师分析: 不可以。 理由:(一)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其实是一回事,当事人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放弃了伤残鉴定;(二)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查看全文

没有工伤认定书怎么做伤残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当发生工伤事故并导致伤残及劳动能力受损时,可以申请伤残鉴定。虽然有些公司担心承担更多责任而不愿申请伤残鉴定,但事实上并没有法律要求公司必须申请。因此,如果发现公司不愿申请,您本人或您的亲属可以自行提出申请,这...查看全文

没有工伤认定书怎么做伤残鉴定

不可以。 理由:(一)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其实是一回事,当事人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放弃了伤残鉴定;(二)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