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三年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索赔吗
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赔偿的两种具体情形:
(一)用人单位故意不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进行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二)劳动者故意不签劳动合同
“未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这条规定是用于惩罚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规避用人单位责任、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另外,《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但是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从一开始就以双倍工资为出发点,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承担双倍工资赔偿的责任。
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法律后果:
1.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仍要承担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劳动者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者仍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用人单位不主动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此得知,用人单位3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第一年内,应当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从第二年开始计算,被认定为订立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法理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