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票据追索权追索的时效是从被拒绝付款之日起的三日内。应书面通知前手。否则由未通知人承担赔偿责任。若是邮寄发出的,以邮寄的时间为准,而不是收到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_x000D_
【追索权的发生】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_x000D_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_x000D_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_x000D_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_x000D_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