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
汇票追索权的行使限制
根据《票据法》第61条的规定,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
第二,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
第三,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第四,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在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如果持票人未按法定期限及时要求行使付款请求权属于持票人自身的过错,应由持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丧失对部分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
汇票追索权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汇票追索权发生的原因如下:
1、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
2、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
3、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4、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非诉行政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多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