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代理权过期后的代理。
1、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所为的行为。
2、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
3、代理权过期后的代理: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撤销、有效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已完成或附解除条件之代理中在因条件成就而消灭后,原代理人仍以原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无权代理被代理人有哪些追认方式?
无权代理被代理人的追认方式有:
(一)相对人已经进行催告的,被代理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二)未对相对人进行催告的,追认权的行使没有期限限制,被代理人应当主动作出是否追认的意思表示。
无权代理的后果
1、因被代理人的追认而产生代理的法律效力。
2、因被代理人的拒绝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代理的法律效力。
无权代理人订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的,合同无效。但是如果无权代理行为属于表见代理的,表见代理人签订合同属于有效合同,被代理人应当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的三种表现形态是什么
在我国现行的民事立法中,表见代理表现形态有三种。即授权表示型表见代理,权限逾越型表见代理和权限延续型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从广义上看也是无权代理,但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与交易的安全,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其法律后果。
立功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
(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
(2)提供重要线索的行为。
除上述刑法列举的两种立功表现以外,下述情形也应视为立功:
(1)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
(2)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
(3)遇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奋不顾身加以排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