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工伤流程怎么走
(1)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提交申报材料;
(2)由该行政部门审查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3)如果受理的,再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4)最后将决定书送达给职工一方和其所在的单位,并给社保经办机构一份;
(5)如果不予受理,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