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单位不给工资的话,那么劳动者是有权利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从而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在家办公的期间正是属于在法定节假日的期限之内,那么还需要支付三倍的工资作为报酬。
公司不发工资,首先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二、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复工的员工如何发放工资?
1.公司原因导致的不能正常复工;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公司需要跟员工协商一致,在情况允许的话签订待岗协议。并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如果公司受疫情影响严重,可以和员工协商一致停工停产,不过得在待岗首月发放正常工作时的全额工资,从次月开始发放当地执行标准的生活费(北京市规定员工待岗期间,公司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的工资作为生活费)。
2.因为员工被隔离或者确诊患病,导致的不能正常复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
因此,员工因为有疑似症状被隔离的,在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报酬应当全额支付(包括津贴及补贴),直到员工确诊患病或者解除隔离恢复正常上班。
综合上面所说的,疫情期间而不能正常的到单位上班,但单位要求在家办公的,同样也需要正常的支付劳动者全部的工资,不能因为没到单位而不给工资,这种做法已经是属于违法行为,从而需要承担二倍的经济补偿,所以,乱扣克工资是不允许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