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恋爱期间赠与的房屋未变更登记或公证是可以要求返还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前是可以任意解除的,但在三种情况下不能解除:1、赠与标的物已经交付或登记;2、属于道德、公益性质的赠与;3、赠与合同已经公证。恋爱期间赠与不属于道德、公益赠与,因此如果赠与的房产没有登记或公证,则赠与一方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_x000D_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_x000D_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